公司注册时,存在的几大误区!
发布日期:2019-09-09
我们国家现属于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的时代,很多创业者因为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带动,创业注册公司的老板越来越多,但是仍然有很大部分老板对于企业名称可以进行变更。有相关规定,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,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变更。因某些原因更改名称的,可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寻找相对应企业。
4、住所≠实际业务经营地
注册公司,公司的住所指的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,但不等于公司实际业务经营地。存在如下情况:如建筑业类的公司;目前已有允许一照多址的特定条件;公司地址发生变化,必须到工商部门做地址变更申请登记。
5、经营范围≠实际经营范围
公司经营范围不等同于其实际经营范围,不是说执照中经营范围里面写的内容,公司都可以从事,国家限制的除外。也不是说公司具备足够的资质可以从事所有经营范围,要看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或者资质证书了。
6、法定代表人≠公司股东/公司实际控制人
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公司就职,可以是董事长、执行董事、董事或经理。(监事、公务员、无民事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当法人)。
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,但不一定必须是股东,可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,也可以不是。
以上就是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需要注册的几点误区,以免对自己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带来影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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